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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法就是要告阿 不然呢??
<div></div> 坦白說,我是不太清楚這件事情的始末,
但我認為如果在網路上涉及人身攻擊或是用不雅字句辱罵他人的話,
那被告只能說是活該,
必竟大家要評論一件事可以就事論事,或是用理性的言語在批評,
躲在鍵盤後面用匿名罵人不雅字句本來就不應該。 坦白說,我是不太清楚這件事情的始末,
但我認為如果在網路上涉及人身攻擊或是用不雅字句辱罵他人的話,
那被告只能說是活該,
必竟大家要評論一件事可以就事論事,或是用理性的言語在批評,
躲在鍵盤後面用匿名罵人不雅字句本來就不應該。
*以上言論僅就針對網路評論現象發表個人意見,與憲哥事件無關 FACEBOOK的數字可以代表
但是豬大哥卻不玩臉書 就事論事而已吧 那幾個被告的人 自己在邊那亂講話被吉只是剛好而已啊
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 只是剛好而已{:31:}被告只是剛好而已{:36:} 這不是修養問題
受不了了要教訓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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