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女遭老爸阿公老師鄰居40人性侵 法院:是真的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| 蘋果日報鄰居老師老爸少女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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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黑龍江省的女子湯X秋(化名:湯蘭蘭),於2008年、剛滿14歲時,向警方報案,稱自己從6歲開始,就被老爸、阿公、叔叔、姑丈、表哥、學校老師、導師、鄰居、村民等40人輪流強姦。2010年,包括湯蘭蘭父母在內的11人被黑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,但所有人均不認罪,還當庭翻供,稱遭到刑求,要求上訴。而黑龍江高級人民法院周五(27日)宣佈,經過將近半年的調查,決定駁回「湯蘭蘭遭親屬集體性侵案」被告湯繼海(湯蘭蘭父親)、萬秀玲(湯蘭蘭母親,被控強迫賣淫)等10人的上訴(阿公在拘留期間暴斃,所以減為10人)。
黑龍江高院表示,駁回上訴的理由,主要有4點。第一是,一審認定,被告們的犯罪事實明確,證據確實、充份,定罪準確,量刑適當,審判程序合法。第二,被告們分別對未成年少女強姦、強逼賣淫、嫖妓,情節惡劣、後果嚴重。第三,一審判決依法對被告們判處的刑罰,並無不當。第四,被告們的各種申訴理由均不能成立。因此,案件申訴不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第242條規定的應當重新審判的情形,故予以駁回。
案情發生於2008年10月3日,剛滿14歲的湯蘭蘭,在原稿用紙上,用歪歪扭扭的字跡寫下:「公安局叔叔大爺們,我寫這封信是為了我現在上學出現一切事故,能讓我乾媽、乾爸為我伸冤。」在乾爸媽帶領下,湯蘭蘭向黑龍江五大連池市龍鎮警方報案,稱自己從6歲開始被父親、爺爺、叔叔、姑丈、表哥、老師、導師、鄰居、村民等40人強姦。經過當地司法機關的調查,2010年,黑河中院一審判決其中11人有罪(另外20餘人不知道身分),湯蘭蘭的父親被判無期徒刑,其餘10名被告,被判5到15年有期徒刑不等。
最後包括湯蘭蘭父母在內的11人獲刑。此後,屢有被告的親屬和刑滿釋放者進行申訴,稱他們是被冤枉的。
由於案情聳人聽聞,加上11名被告一直喊冤,且拼命向最高檢、最高院申訴,令不少人覺得有諸多疑點,因而引發中國媒體大肆報導。
而事發至今10年,湯蘭蘭向央視表示,自己依然沒有走出童年的陰影。她一直努力想要忘記過去,但卻記得所有人的名字。
央視報導,當年湯蘭蘭在公安局錄口供,足足錄了7個小時,所有細節她歷歷在目。從6歲到14歲期間受到的種種性侵,包括她第一次被父親強姦時,兩個人的對話、動作、她的身體感受等細節,被親戚和鄰居多人輪姦時的地點、屋內佈置、性侵的先後順序、每個人的位置、性侵者的生理反應、持續時間、對話等。
中國媒體《頭條新聞》認為,湯如果沒有親身經歷,一個14歲的鄉村少女擁有如此的虛構能力和生理知識,太過驚人。再加上婦產科檢查,讓性侵增加了可信度。因為案發有一段長時間,並沒有保存下來或者讓警方提取到可以做DNA鑑定的關鍵證物,偵查主要依靠湯蘭蘭的口供和嫌犯的的供述。
《頭條新聞》又說,2008年10月28日,當警方將湯繼海等人一一逮捕後,其中6人在到案1小時後就認罪。根據常識經驗,如果存在刑求逼供,作出假口供,應該需要更長的時間。且被告之一的王占軍還承認另一起湯蘭蘭沒有指控他的性侵案。
主審法官孫觀宇向央視表示,他和她湯蘭蘭傾談過14小時,湯當時痛苦地說:「我敢為我說的話負法律責任。他們是我的母親,我的父親,我怎麼可能去冤枉他們,冤枉他們對我有甚麼好處?」湯蘭蘭不明白,明明是別人催毀她的生命,怎麼自己卻成了誣告呢?(大陸中心/綜合外電報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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